自从孙继海的嗨球青训与张卓毅纠纷事件曝光后,体育记者王勤伯便持续针对孙继海,不断在公开场合对其进行批评。几乎每隔一段时间,王勤伯就会对孙继海的青训模式提出质疑,核心观点集中于指责其通过限制学员自由身的方式实施垄断,甚至利用条款对学员家长进行敲诈。
这不,距上次争论平息才一个月左右,王勤伯再度发声。这次,他直指孙继海的青训模式是“将青训变成勒索”,并强调所谓的霸王条款剥夺了学员的自由权。同时,他的批评更进一步,直接将矛头对准足协,指责他们在规则制定与监督管理上的严重失职。
对此,笔者也有一些自己的观点想要分享。
首先,客观而言,王勤伯提到的青训中“学员缺乏自由身”现象的确存在。这不仅反映在一些青少年球员受限的案例中,甚至延伸至女足退役球员注册受阻、业余球员权利受到限制等问题。这些情况实质上暴露出足协在机制设计与执行层面的不足。在保障球员权利方面,足协确实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,其在管理及资金投入方面的短板早已引发广泛关注。
然而,将青训机构提出的赔偿要求直接定性为“勒索”,则显得过于偏激和不公平。足球青训本身是一个高投入且高风险的行业,机构需要负担租用场地、聘用专业教练、提供设施及后勤支持等多项成本。培养一个合格的球员往往需要数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资金与精力投入。如果球员在接受了系统培养后选择随意离开,而没有对机构的投入进行任何补偿,那么对青训机构来说,无疑相当于毁灭性的冲击。以张卓毅事件为例,仅从赔偿金额的争议看,18万到266万之间存在差距可能确实值得商榷,但若完全允许球员“自由离队”,这里面对机构造成的损失却不可忽视。
放眼足球强国的青训模式,法国等国家能够保证球员与机构的平衡发展,实际上是依赖完善的补偿机制和严密的规则体系。在这些国家,俱乐部在人才流动中并非“零成本”,球员自由转会的前提是有具体的制度支撑。而中国青训面临的核心矛盾,却在于缺少一个既能保护球员权益,又给予机构合理回报的框架。王勤伯虽强调球员自由流动的重要性,但忽略青训机构的正当权益,只会最终让整个行业陷入动荡。如果青训领域始终无法形成合理的投入与产出平衡,资本的撤出将是必然结果,而青少年球员的成长环境也会因此更加恶化。
因此,要实现中国青训的破局,必须依靠足协率先行动,建立健全相关规则,明确机构与球员双方的权责。此外,社会公众也需秉持理性,既不能将青训机构全盘贴上“勒索者”的标签,也不可偏向另一端,允许球员过度利用自由流动。这种二元对立的看法显然有失偏颇。唯有构建一个球员成长有保障、机构投入有回馈的良性生态,才能让中国足球的青训产业逐渐走向正轨。对此问题,大家有何见解,不妨在评论中分享自己的观点。



